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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

如何查询自己有无违法记录?请公检法解读这是否算被行政处罚了?

作者 : admin2 | 分类 : 法律 | 超过 167 人围观 | 已有 0 人发表了看法

一、问题

已成年,曾被派出所以“泄露他人隐私”叫去做过笔录,在治安管理处罚告知书签了字(当时懵的,不记得抬头,应该是处罚告知)随后被采集了指纹和容貌,听警官和上级通话内容意思是拘,事主也眼睁睁看着警官在电脑录入了“拘留人员信息”。

但刚采完信息警官再次接到上级电话,而后中止了程序,没有罚款、没有拘留、没有书面警告,让人直接走了,从此再无通知、不了了之。扣押的手机这些也没还。

如何查询自己有无违法记录?请公检法解读这是否算被行政处罚了?

不知道到底算不算被行政处罚过?

又不敢当时直接问派出所,怕问了以后没有的都变成有。

2020年的事情,起因是读大学时在寝室群聊他人八卦,聊天记录被同学转载到网上,最后引发了不好的影响。

现在当事人已经在公立单位就业(非公务员,暂无编),好像没受到影响,但又怕隐形的影响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。

犯罪记录知道怎么查,中国裁判文书网搜名字就能看到有没有被判刑。但违法记录特别是行政处罚这块就不确定了。故此求助,谢谢解答!

二、回答

先说结论,放一百个心,一点事也没有。

再说原因,首先你说的“泄露他人隐私”只是一些聊天记录被同学发到网上,你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也没有主观故意。分析一下你可能构成的罪名:

一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此罪名比较常见,主要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 。

实际办案中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是诈骗灰产中涉及较多,比如买卖银行卡、买卖公民身份信息、买卖实名注册的微信等通讯和支付工具,你显然不合条件,并且如果符合条件,会是刑侦部门找你喝茶聊天。

二、诽谤罪和侮辱罪,这两个罪名必须是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,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,并且要主观故意。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,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,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、名誉,也不构成本罪。并且此罪名是自诉案件,民不告官不究。如果符合条件,也是刑侦部门找你愉快交流。

以上两项罪名你都构不成,唯一有可能挂上钩的,是寻衅滋事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对寻衅滋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,处5日以上到10日以下治安拘留,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,如果寻衅滋事情节较重,治安拘留的时间是10天以上到15天以下,罚款的标准是1000元以下。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,是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很多法律专家说寻衅滋事是个口袋罪名,也就这个口袋有可能把你装进去。

但是,但是来了,你的治安管理处罚进程戛然而止,没有罚款、没有拘留,直接让人走了,也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不打算把你装进口袋里了,你又可以自由翱翔了。

放心吧,你没有案底,今后的工作生活不会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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